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09学年市县级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学年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区、各学校评选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必须严格按照《温州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温教学〔2008〕35号)(附件一)和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二),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参照市级相应奖项的评选办法进行。
二、各学区、各学校评选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按照《温州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温教学〔2008〕35号)(附件一)和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二),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由学校负责填写(主要事迹要求用5号字打印),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材料均一式两份,县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材料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