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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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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10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由广大师生自愿报名,学校进行初选,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初赛,根据初赛结果,各学区、直属学校分别推荐50篇和5篇作品参加县级比赛。请各学区、直属学校将推荐参加县比赛的作品、个人报名表、集体报名表打包,于928日前报送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苍南县教育局内,联系人:吴连裕,联系电话:68752580627076,电子信箱:cnyywz@126.com)。县级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市比赛。

 

 

 

 

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省语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

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国家语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要求,现将我省第三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省内大中小学生,在浙留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二、参赛要求

1. 作品体裁:古体诗(含词、曲、赋)、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作品篇幅:诗、词、曲一般不超过50句,赋、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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