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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三个一”活动方案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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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生态办〔2010〕10号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三个一”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做到推动科学发展,改善社会民生。根据浙生态函〔2010〕34号及温生态函〔2010〕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以人为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积极主动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督办一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或突出环境问题,召集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以推动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切实破解发展过程中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主调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挂牌督办天天虹纸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等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7月至10月)

1、查处天天虹纸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案件。对于企业存在的未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便擅自投入生产,且化学需氧量、色度等污染因子严重超标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一是处以处罚,鉴于该企业违法行为恶劣,实行上限处罚;二是责令停产整治,在10月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专项验收;逾期不能完成的,上报县政府予以关停。

2、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开展涉及重金属排放的电镀、电雕等企业限期整改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完善废水收集系统,更新与调整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污染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废转移联单制度,企业的污泥处置实行资质单位统一收集,每次清运登记备案,定期上报。同时继续坚持小电镀、烂版等违法排污窝点取缔不松劲,综合采取日常巡查、集中取缔以及群众举报等手段和措施,及时对出现的违法排污窝点进行查处取缔,遏制污染反弹。

3、保障饮用水源安全。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由县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成立巡查组,对饮用水源地进行持续巡查,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同时强化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垃圾、畜禽养殖排泄物及“农家乐”旅游等污染的治理和监管,严格限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确保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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