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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对象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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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慈善总会教育分会 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关于做好2010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对象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全覆盖,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面,整合助学资源,确保不重复结对。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等七单位《关于开展2010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温教发〔201050)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0年慈善结对助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活动资助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贫困学生及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结对助学:

(一)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指年人均收入在低保线1.5倍以下,下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含中午在学校就餐的贫困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大学新生,低保边缘户家庭高中阶段学生(低保户家庭子女已免收学费、代管费);

(二)低收入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且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

(三)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学生;

(四)冠名助学项目由资助人或资助单位确定资助条件。

二、救助渠道

市慈善总会和市人民教育基金会下拨指标673名,其中小学生380名,初中生250名,高中生35名,大学新生8名,助学款54.2万元,县人民教育基金会配套款10.84万元(具体分配名额兼附件1)。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小学生生活费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生活费每人每年1000元;高中生学费、代管费每人每年2000元;大学生学费每人每年4000元。市慈善总会和人民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年限为当年一年;社会资助的资助年限由资助人决定。

四、工作程序

()各学区、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在622前确定并发文公布结对助学的范围和条件,并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对结对助学浓厚氛围。

() 符合条件要求资助的学生由本人和家长于625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其中,初中、高中、大学新生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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