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教办函〔2011〕26号
机关各科室、各学区,县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一、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是全县的一件大事,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育创强宣传工作,努力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悬挂创强标语、横幅(见附件)。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宣传窗、校园广播等媒介宣传教育创强内容和展示学校办学成就;要利用集会、主题班会等加强对学生的创强内容方面宣传。
三、评估验收组将于5月26日(周四)下午至27日上午到有关学校视察学校校容校貌,请各有关学区和学校(幼儿园)及时做好校园卫生环境清理和学校特色亮点展示等相关迎检准备。
四、请相关学区和学校对评估验收组视察路线交通和校园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相关乡镇和部门协调,切实做好环境整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