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海渔〔2011〕67号
关于印发《开展租赁渔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沿海各乡镇、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租赁渔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专项治理的通知》(浙海渔安〔2011〕8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租赁渔船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渔船主体责任,减少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切实推进我县渔船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结合本县渔业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租赁渔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租赁渔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租赁渔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渔业 渔船 安全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海洋与渔业局,县安委办。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333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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