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教办安函〔2011〕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苍教学〔2011〕96号)要求,并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教办安函〔2011〕8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局各直属学校,市属各中职学校:
近期天气晴热,学生因游泳、嬉水不幸溺水死亡事故进入高发期, 6月以来全市共发生5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6月1日乐清虹桥镇小乌石小学一学生溺水死亡。6月23日文成县南田镇小一学生溺水死亡。6月24日瑞安市汀田第五小学一学生溺水死亡。6月29日洞头县东屏镇小一学生溺水死亡。7月2日中午金乡高级中学某高一学生相约六位同学在金乡南门外游泳,其中金乡高级中学、龙港二职、温职专三位学生不幸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上述事件的发生及其沉痛教训,再一次敲响了学生溺水工作的警钟。各地各校要务必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及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110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安〔2011〕39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避免溺水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溺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正值夏季,天气炎热,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进一步加强学生游泳(玩水)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已刻不容缓,各校要切实提高加强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动教育和积极防范的责任意识,要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不放假”。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送到家。
二、广泛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家校联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