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上半年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苍公共节能办〔20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是促进公共机构加强能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基础,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区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实地推进这项工作。
二、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各学区各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审核汇总的原则,认真统计2011年上半年能耗统计数据,于8月3日之前按要求将电子报表报送至县教育局计财科。联系人:吴定钊;手机:698731。
三、填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