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的有关要求,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教小〔2012〕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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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 温教小〔2012〕1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的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明确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意义与任务 (一)随班就读有利于提高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我市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比较于正常儿童少年有较大差距,尤其在边远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山区,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更低,短期内难以全部通过特殊学校教育解决他们的就读问题,只有依靠普通中小学,才能迅速大面积地提高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率。 (二)随班就读方便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于肢残、智障、盲童等儿童少年行动不便,特别是在交通条件比较差的山区、海岛、农村,他们上下学存在更大困难。随班就读这种形式不仅有利于他们就近入学,而且也减少了他们因住校食宿、交通费带来的经济开支。 (三)随班就读有利于残障儿童少年和正常儿童少年的教育融合。随班就读能使残障儿童少年和同龄的正常儿童少年一起学习,一起生活,较好地提高他们社会适应能力,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 (四)随班就读的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残障儿童少年的教育需要。各地各校要为随读生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服务,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康复和补偿训练,努力使他们和其他正常学生一样,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学会审美,为他们今后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打好坚实基础。各地要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随班就读的师资配备、经费保障和资源教室建设工作,到2012年底,全市初步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二、健全机构,努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增设“温州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设负责人1人,配备1-2名专职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承担全市有随班就读对象的普通学校教师的短期培训工作,指导教学研究工作,并开展巡回辅导活动,指导全市各学校健全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档案,帮助各县(市、区)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鉴定和复查工作,承担特殊儿童少年家长、学生的辅导、咨询工作。 (六)各县(市、区)应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设主任1人,1-2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区域内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超过30所的,设3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编制挂靠在本县(市)特殊教育学校。三个区、永嘉县、洞头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随班就读指导中心设在教师教育或教研机构。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应成为本区域的业务管理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资源建设中心和服务中心。县(市、区)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规范和制度,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资源库建设,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巡回管理、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在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学生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有残障学生的普通中小学应建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教导主任、随班就读教师等组成,随班就读人数较多的学校还可专门成立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研组。指导各学科教师制定助学计划,在课内课外辅导随班就读学生,在生活方面给残障学生提供帮扶,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同时,要负责做好家长的工作,让家长学会特殊的家庭教育的方法,并能正确对待残障儿童少年,积极鼓励、帮助孩子。 三、规范管理,切实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科学性 (八)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障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障人抽样调查《残障标准》),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残障鉴定医疗机构鉴定为轻度的盲、聋、弱智的,并具有随班就读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少年,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在每年7月31日前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意见进行审核,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残障标准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如果学生情况不符合残障标准则不能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根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每班安排随班就读学生1-2名为宜,不超过3人。 (九)残障学生(除了重听、低视力、肢体残障等有存在明显残障的学生以外)一般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此类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两年进行一次复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有所好转已不符合残障标准,应视为普通学生,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仍然符合残障标准,应继续视为随班就读学生,保留随班就读档案,学校应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小学六年级和初中学生一般不再新申请随班就读。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撤销工作在暑期中进行,学生从新学期开始取得或撤销随班就读档案。 (十)对随班就读学生实行普通学生和随班就读学生双重档案管理的办法,县级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要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进行跟踪管理。随班就读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可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他们提供一定年限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四、遵循规律,大面积地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十一)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要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培养积极情感,丰富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提高社会适应能力,要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多元智能发展。 (十二)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感知、运动、心理等方面的障碍得到补偿。坚持“医教结合、综合康复、潜能开发”的原则,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有效教育。 (十三)坚持因人施教原则。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为每个学生制定随班就读方案,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加强个别化教育,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钟的个别训练(含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 (十四)建立个别化的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发展的不同特点为基础,确定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特长培养与开发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 (十五)创设有利于残障学生发展的支持性环境。要积极利用学校、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现有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为残障学生服务。为学生提供丰富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十六)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学校应主动为家长提供有利于其参与学校教育的条件,充分发挥家长和社区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建立机制,保障随班就读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十七)加强领导和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规划和有关规定,建立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要加强对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十八)加大资源教室建设力度。随班就读学生超过6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资源教室,设立资源教室的学校应当积极发挥辐射作用,有计划地安排一定区域范围内其他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接受康复训练。 (十九)加强专职教师配备和教研交流力度。配备专职资源教师,随班就读学生在8人以上的学校,可增编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学校应建立以资源教师为核心的随班就读补救教师团队,把不同学科、不同特长、热心于特教事业、具有较好教育教学指导经验的老师吸纳到这个团队中来,以切实保证随班就读补救工作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同时要组织各校随班就读班级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开展教学研究等活动,为随班就读学生搭建展示自我的舞台。 (二十)注重教师教育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随班就读的教师和巡回指导师的培训工作列入计划,设立培训基地。将特殊教育纳入新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特殊教育学分应占继续教育学分的一定比重。采取各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教师提高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能力。 (二十一)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5倍拨付,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高中段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以上拨付。市级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日常公用经费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三个区、永嘉县、洞头县应设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专项经费,其他县(市)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日常公用经费在各自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二十二)重视随班就读督导评估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随班就读工作列为年度督导评估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现代化县考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对随班就读学校进行一次特殊教育考核,所得结果要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的整体考核,定期表彰和奖励在随班就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附件:1.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2.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3.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4.温州市资源教室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二○ 主题词:残障儿童 随班就读 若干意见 附件1 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职能部门。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应由特殊教育专业人士组成。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随班就读管理网络,规范工作制度。建立县(市、区)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的三级管理网络。建立县(市、区)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工作制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管理制度,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规范管理。 二、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过程指导和技术支持。对本县(市、区)的随班就读教育安置、课程安排、康复训练、个案训练、评价方式、测试评估等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学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协同召开学生能力发展综合分析研究会,指导随班就读教师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和个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