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各初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的函(浙教基函〔20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初中学校及时将此信印发给每一位初三学生及家长。
关于印发《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的函
浙教基函〔2012〕10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科):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我省关于学校管理、招生秩序及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当地今年招生工作政策,对初中学校及每位初三毕业班学生、家长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二○
附件:
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首先诚挚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省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您孩子即将完成初中学业,进入高中学习之际,您一定十分关心孩子就读高中的相关事宜,现介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