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有关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与项目
报考各类高一级学校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12年中考体育考试。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必考1项为男生
二、考试时间与计分
全县体育考试时间定于
体育考试每个项目最高分为10分,三项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各项目按《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和《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2)执行,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3项体育考试。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申请缓考。
三、免考与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1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22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