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制止学校和教师帮助推销
“学府卡”等教育用品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苍教函〔2012〕39号
各学区、县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制止学校和教师帮助推销“学府卡”等教育用品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区、各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把自查情况于4月20日前报监察室。
苍南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制止学校和教师帮助推销
“学府卡”等教育用品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浙教电传〔2012〕10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目前社会上销售的“学府卡”是一种电子上网卡,持有该类卡提供的账号密码,就可查看有关网站的相关内容。网站的主要内容有复习备考的参考资料、志愿填报信息、高校专业信息、心态测评和专业选择测评等,视功能不同,价格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近年来,由于社会的需求较大,许多企业把该类卡生产视为商机,开发相关软件,往往通过学校教师违规开展推销活动。4月6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象山中学部分教师违规向高三毕业班学生推销“学府卡”事件。该卡由年级组长通过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购买,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由企业开具发票,直接与学生(通过班主任)结算。不仅涉及到现有高三年级,还涉及到已经毕业的往届学生,其他县市也存在类似情况,如海宁南苑中学等,事件的社会负面影响较大。
临近高考阶段,是企业推销“学府卡”等教育用品的旺季。为吸取象山中学这一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制止类似事件在我省发生,现就制止学校和教师帮助推销“学府卡”等教育用品违规行为紧急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