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各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为更好开展我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宣传主题
“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二、宣传时间
三、宣传内容
1.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宣传。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暂行办法》、《温州市学前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苍南县学前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对农村山区或薄弱幼儿园教育教学装备补助的意见》、《苍南县经济困难家庭学前儿童入学经费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等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计划和工程实施情况。
2.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宣传。宣传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以及浙江省教育厅近期将出台的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等相关规定。
3.幼儿园评估相关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浙江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宣传规范管理的先进典型,让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园长、教师深刻理解我省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相关精神,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 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向社会广泛宣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以提升广大家长科学育儿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宣传方式及要求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学区、幼儿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市民问题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邀请媒体给予报道。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宣传主题,重点宣传201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加强幼儿园管理、解决师资缺口问题、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成效。
2.深入开展宣传。要按照以下“十个一”的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1)在县电视台安排一档节目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新理念, 在报刊《今日苍南》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及成效;
(2)各幼儿园宣传月期间至少开辟一期学前教育宣传专栏;
(3)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题,组织一次县级幼儿教师培训教研活动;
(4)各幼儿园在醒目位置至少设立一条以上宣传标语;
(5)各幼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本园教师逐条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试行)》《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
(6)结对帮扶幼儿园之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7)组织一次县级幼儿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
(8)各幼儿园至少召开一次全园家长会或面向全园家长开放一次活动;
(9)以园为单位分发《致每位家长一封信》,宣传规范办园行为、避免“小学化”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等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
(10)各幼儿园以“六一”儿童节为契机,开展一系列“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幼儿活动。
五、其他
1.请各学区(机关幼儿园)于6月18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电子稿发至cnxxjk@126.com,联系人:
2.学前教育宣传标语(供参考)
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
普及学前教育,奠基教育未来
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面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将学前教育抓在手中,将孩子成长挂在心中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孩子
规范办园,科学保教
献出你的爱心,为学前教育添砖加瓦
家园共建,为学前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学前三年,关系一生
加快发展、规范办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为儿童创造良好的人生开端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第一阶段,也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开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重点
家长要理解、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自觉抵制保教“小学化”
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附件:致全县幼儿家长的一封信(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