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以及中宣部、教育部有关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要求,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出版联合集团《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学习雷锋与爱同行”读书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基〔2012〕97号)精神,经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和浙江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以“学习雷锋、与爱同行”为主题的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学习雷锋、与爱同行”主题读书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注重培养青少年的爱心、孝心、善心、责任心,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做一个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载体
为了配合读书活动,浙江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了《与爱同行》读本(小学版、中学版),已作为省级地方教材列入2012年秋季教学用书目录。全县中小学校要指导中小学生认真阅读《与爱同行》读本,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二)活动形式
1.组织开展“学习雷锋、与爱同行”网上主题征文活动。今年2月,省委宣传部、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出版联合集团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浙关工委联〔2012〕1号)文件中已作具体安排,请各校按要求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网上征文活动。
2.组织开展“学习雷锋、与爱同行”主题演讲比赛。本次演讲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同时进行。小学组参加范围为小学三、四、五年级学生;中学组参加范围为初中一、二年级学生。
三、演讲比赛时间安排
1.预赛。2012年9月底前,全县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学习雷锋、与爱同行”主题演讲比赛。
2.初赛。2012年10月中旬前,在学校演讲比赛的基础上,以学区为单位进行初赛,选拔出参加县级复赛的选手。县级复赛名额分配:灵溪、龙港学区小学生、中学生各2名,其他学区和直属学校小学生、中学生各1名。
3.复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