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意见》(温教中〔2009〕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学生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
小学三年级至初中八年级学生
二、活动内容
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红色教育、民俗文化教育、军事拓展、科普教育、艺术教育、生命教育、环保教育、禁毒教育、劳动教育等九大系列活动,涉及具体项目有:红色教育、“非遗”文化展示、科技探秘、无线电探测、军事内务、串珠工艺、丝网花艺、塑泡工艺设计、木艺制作、软陶艺术、中国结制作、风铃制作、环保袋制作、笔筒DIY、拓展训练、消防演练、快乐电工、模拟射击、模拟驾驶、农科实践等二十多个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参与原则
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温教中[2009]33)文件精神,要求每所学校都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尤其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难以开设的学校,可以考虑集中安排到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上课。目前基地实践活动由学校自愿组织参加。
(二)报名方式
登陆基地网站(www.cnjyjd.com)下载《参训须知》、《活动联系表》《告家长书》,填写《活动联系表》后发送到基地邮箱cnjyjd@163.com
(三)时间安排
活动为期一天,上午8:30准时抵达基地,请计算好车程和时间,尽量不要早到或迟到,中午在基地就餐。下午3:15离开基地(夏季另定)。具体的活动时间和课程届时见基地网站上的“活动安排”栏目。
(四)学生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