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使新教师尽快树立专业思想,熟悉教育政策法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为师德高尚、能教学的合格教师,根据《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苍教人〔2011〕12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招录到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全体新教师。
二、内容与形式
根据教师成长规律,结合新教师的培训需求,培训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模块:
(一)专业精神和岗位职责: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政策法规,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提高新教师教育教学法规意识,熟悉适应教育教学环境。
(二)教育教学常规训练:进一步学习和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初步掌握制订教学计划、备课、说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试卷命制能力、学生辅导和学生学业评价等教学常规和基本技能,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提高新教师提高教育教学实际能力。
(三)教育技术与教学研究:切实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运用能力,理解教学反思的重要性,学会用教学案例回顾总结教学得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