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政发〔2012〕19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学年苍南县教育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学年,我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93计划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在全国第二十八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县政府决定对2011学年苍南县文明学校(幼儿园)、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幼教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学年苍南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