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苍南县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苍环保[2012]94号)的相关要求,大队、各中队共报送行政处罚案卷14卷。我局邀请县法制办、县法院有关领导进行评查。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第一名:矾山监察中队
第二名:金乡监察中队
第三名:县环境监察大队
从案卷评查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与往年相比案件质量有所提高,执法程序不断完善,自由裁量权运行进一步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细节的问题,如涂改未进行规范化处理,电子平台操作资料上传不齐全,现场勘察及调查笔录前部分未填写齐全,空白处多等等。通过案卷评查,希望大队、各中队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的要求,及时改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环境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水平。
附件:个案评查结果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案卷评查结果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