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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苍南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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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区,各初中:
  为做好2013年苍南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苍南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往届学生。
(二)在苍南县初中就读,且具有苍南县初中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温州市非苍南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温州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初中应届毕业生:
1. 有在苍南县初中学习的经历(至少有九年级一年完整的学习经历)且具有苍南县初中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已取得居(暂)住证并居住1年(含)以上;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4.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已缴纳社会劳动保障金,并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凡高中在校生或读过高中、办理过高中注册手续者,全日制初中非毕业班学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在苍南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4至15日在就读学校报名。
(二)苍南县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苍南县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6日到户籍所在学区所在地的第一初中(金乡学区在金乡镇第二中学)报名。
三、报名手续
(一)报名证件:
1.本人户口册或户籍证明;
2.往届生须另带初中毕业证书;
3.在苍南县外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须另带所在学校的应届生证明并加盖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科室的学籍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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