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各托幼机构、各乡镇团委、县直属各单位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相关文件及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加强学校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温卫医〔2013〕24)号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党、团员青年自觉参加无偿献血的意识,积极发挥社会引领风尚、保障人民健康、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作用,现就加强我县学校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学校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前途和希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生力军。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到无偿献血工作中来,有益于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卫生、教育部门、团组织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体系之中,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制度,大力推进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建立无偿献血工作组织,校长亲自过问,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政教处(学生处)或共青团(少先队)主负责同志直接抓。同时,要积极发挥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的作用,号召、引导广大学生主动参与无偿献血各项工作。
二、强化分类指导,营造宣传氛围,树立广大师生爱心奉献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