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自《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发〔2010〕2号)下发以来,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国殡葬系统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有力提升了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了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
根据示范标准和评审办法,经研究,民政部确定北京市密云县民政局等13个基层民政部门,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等12个殡仪馆,天津憩园等12个公墓为第三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继续发挥出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示范单位为榜样,在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殡葬改革,为殡葬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三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名单
201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