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美丽校园创建的实施意见
(苍教学〔2013〕27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校园形象,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13〕1号)、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前“四边区域”洁化工作的通知》(苍委办〔2013〕11号)和《关于开展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门前三包”大行动的通知》(苍环整办〔2013〕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双海双区·幸福苍南”战略目标,以提升学校发展品位、促进学生快乐成长、构建师生幸福家园为主旨,全力推进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一个生态校园、文明校园和美丽校园。
二、总体目标
围绕“校容悦目环境美、师生幸福身心美、社会满意和谐美”的建设要求,从校园的洁化、绿化、美化、文化四方面强化美丽校园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力争使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基本达到“美丽校园”创建要求,其中50%左右的学校、3~4个学区成为展示“美丽校园”创建成果的示范点、样板区。
三、具体要求
(一)做到校园“四化”
校园“四化”的内容为洁化、绿化、美化和文化,具体要求为:
1.洁化:校园内整洁卫生,无卫生死角,做到地面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等;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寝室桌椅摆放整齐、窗明几净;楼道走廊及楼梯两边墙壁上无脚印、污渍;天花板上无蜘蛛网和灰尘;垃圾桶摆放有序;厕所、盥洗间无臭气。切实做好保洁工作,教育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2.绿化:校园可绿化面积绿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要充分利用每年3月12日全国植树节时间节点,开展植树活动。要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善花木的植物介绍标牌,学校道路旁增设宣传标语、提示语,不断完善校园环保文化建设。
3.美化: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精心布置,注重校园每个细节、每个空间的设计,学校建筑布局合理,色彩协调,环境整洁雅致,小车和自行车(电动车)要有规定的停放区域,不得随便停放。
4.文化:重视校园门厅文化、走廊文化、教室文化、办公室文化、操场文化、宿舍文化、食堂文化建设,做到主题突出,富有特色;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反映学校精神的雕塑,让校园的山、水、园、林、路、草、木、墙、石、砖、楼等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充分展现学校形象。
(二)做到校门前“三包”
校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洁化、包绿化、包秩序,具体要求为:
1.包洁化: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同时,要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