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夯实德育基础,推进德育创新,深化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十五批文明学校创建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按照《温州市文明学校评估标准》(附件1),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二)各申报学校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创建机制有保障。坚持国家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建工作有领导小组。
2. 素质教育有载体。通过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等为学生创设喜闻乐见的素质教育载体。
3. 创建活动有举措。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精神,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课堂德育,切实加强德育导师制和预警机制建设,注重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合力,德育工作富有成效。
4.队伍建设有提升。领导班子团结有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依法执教、依法治校,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发生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教师道德高尚,为人师表,能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无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5.学生面貌有改变。通过创建活动,学生普遍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学校人际关系融洽,师生精神面貌良好,近三年来无学生犯罪。
二、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