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经综合排查,确定将温州以琳塑料厂等22家单位列为2013年县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见附件1),将苍南县佳欣塑胶厂等1家单位上报为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见附件2),并对这23家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挂牌督办整治工作力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平安苍南”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事故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责任落实,细化分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
县级以上挂牌公布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列入“平安苍南”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乡镇必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责任单位的检查和指导,督促与帮助隐患责任单位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隐患责任单位是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严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到位。同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乡镇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三、健全验收机制,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销号程序。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各乡镇要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填写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见附件3)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8811056,传真68708100)。年底前,由县安委办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
附件:1、2013年县级挂牌督办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2、2013年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工矿 重大事故隐患 挂牌督办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府办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