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切实提高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苍南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浙教工〔1998〕7号)文件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自愿参加、休养为主、注意安全”的原则,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决定在暑假期间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代表外出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近五年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综合先进或获得市级以上单项先进荣誉称号(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且未享受休养的教职工;
2.2012年被评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先进集体,可由学校推荐一名近五年内未享受休养的先进集体代表;
3.教龄满30年,从未享受休养的在职教职工代表,特别要照顾即将退休的老同志。
二、地点、时间与经费
1.北京双飞七日游,
2.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
3.陕西、河南双飞七日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