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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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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苍新领办〔2013〕11号

关于印发《2013年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3年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新居民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

县政协办,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

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15份)

2013年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新社会管理、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为主线,以实施十大重点项目为重点,牢固树立“大爱苍南·真诚服务”理念,全面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水平,逐步改善新居民工作、生活、政治、社会环境,为实施“双海双区”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管理创新、完善联动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7”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的工作原则,创新区域化管理,实行捆绑式服务,集新居民登记管理、就业、就学、计生、维权等服务于一体,推进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优服务为内容的管理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规范化、精细化服务管理体系。协同公安、人力社保、教育、计生、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人口规模调控和管理,消除地域差异、城乡差别,促进新老居民社会融合,2013年新居民人口总量下降5%,使人口结构与产业层次相适应,人口总量与城市承载力相匹配,人口流向与区域经济相协调,最终实现我县新居民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服务提升、管理规范、融合顺畅的目的。

  创新双向协作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加强流出、流入地政府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拟与新居民来源相对集中地建立区域协作,探索常态化“两头抓、双向管”的协作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享、政策互通、管理互动、服务互补,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提升社会管理效能。

  二、规范区域管理、提升综合服务

  明确区域管理责任。建立“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区域管理工作机制,实施“区域划片、社区为主”的新居民区域管理责任体系模式。按调整后的社区划分,由专职协管员分片包干,通过将社会治安防范管理、新居民登记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集于一体,优化管理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规范化、精细化区域管理工作网。

  构建面向辖区新居民的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在社区建立新居民服务管理站,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新居民综合办事窗口。

  三、规范居住管理、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以房管人”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推行“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等出租房管理模式,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强化人房信息关联,关联准确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查房知人、查人知房”,推进出租房管理信息化、差异化、全面化、联动化,为我县社会综合管理提供数据信息。引导出租房房东主动参加居住意外保险,降低居住风险,减少安全隐患,改善新居民居住环境。

  四、加强自我管理、深化自我服务

  拓展新居民自主服务管理渠道。着力推进社会融合工作,提高新居民再组织化水平。按照立足于既有资源、重心向下、夯实基础,充分依靠社区(村居、企业),广泛吸收优秀新居民参与的思路,吸收优秀新居民和社区(村居、企业)干部共同负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力量社会化,创新“以外管外”、“以外调外”、“以外服外”等服务管理模式,有效推进企业自主管理为主,引导新居民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新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和对社会的责任意识,使新居民更快融入到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

  建立健全自主服务管理机制。深化新居民自主服务管理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新居民自主服务管理规范化。建立新居民自我调解机制,聘请为人正直、有一定威信的新居民担任调解员,充分发挥“乡音调解”“三情调解”(亲情、友情、感情)、“联谊调解”的独到作用,自行化解新居民矛盾纠纷,在龙港镇开展新居民联谊会试点工作。

  五、夯实信息基础、强化数据应用

  强化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做好信息排查基础上,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排查,进一步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改进采集方式,推进新居民信息采集社会化,全面准确掌握新居民相关信息。按照“村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和歌舞娱乐场所、美容美发、洗浴休闲服务等场所以及单门独户、闲置房屋、治安责任不落实的出租房屋、用工单位为重点,开展“逐栋、逐层、逐套、逐户、逐人”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基础信息登记管理精准化水平。2013年新居民“五率”要达到:网上登记率90%以上,“人户一致”率80%以上,出租房登记率95%以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签订率100%,信息及时注销率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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