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一)期末教学目标检测时间安排
1.6月19日至20日,中职会考;
2.6月20日,小学毕业生学力检测;
3.6月20日至21日,职高一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4.6月26日至27日,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七至八年级、普高一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5.6月29日至7月1日,普高会考;
(二)阅卷及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1.6月23日,小学毕业班检测阅卷;
2.6月24日,职高一年级检测阅卷;
3.6月29日,普高一年级检测阅卷;
4.小学一至五年级和初中七至八年级检测阅卷时间由学区统一安排;
5.6月28日,幼儿离园;
6.6月29日至7月1日,学生品德评定、家访、学期工作总结等;
7.7月6日,学期结束;
8.7月9日至8月17日,幼儿园、托儿所暑期班办班时间。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8月27日,秋季开学工作会议;
2.8月28日至31日,教师集中,师德培训,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考核;
3.9月1日至2日,学生(幼儿)报名注册;
4.9月3日(周二),始业教育、正式上课。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关于总结归档工作。学期结束前,各校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条例做好文书整理归档工作,要严格按照财产管理规定,做好学校财物、帐目、经费核实理清工作,并及时进行公开。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公开、公正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和各类评优评先工作。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要突出学校主要成绩、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各学区、直属学校的总结材料要于7月1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办公事务”栏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总结材料要及时上报学区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二)关于复习迎考工作。在学期结束阶段,各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各学科的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复习效率。要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对后20%学生的辅导,特别要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要全面安排好期末考试、考查时间和科目,严格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评卷工作。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
(三)关于安全教育工作。各校必须在放暑假前集中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方面有关知识的教育,重点就防溺水、道路交通、饮食卫生、防火、防台防汛以及“文明上网”等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提出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的具体要求。各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24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教育活动,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一封信,让防溺水的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对于在温福铁路沿线的学校,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铁路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学生穿越铁路玩耍。任何学校不得利用暑假私自组织学生外出郊游,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健康的假期。
(四)关于学生家访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家访工作,要切实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家访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家访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抓实、抓好,确保覆盖面达100%,并保存好台账。要在学期结束之际,对学生进行一次普遍性家访,特别要把特困生、学困生、心理问题学生作为家访的重点,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学生在校外表现,认真听取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建议和呼声,沟通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承担“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的教师,要认真做好“代理家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