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学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评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研水平,现将2013年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职务评审论文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温州市2013年晋升职务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温州市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论文要求,送审两篇代表作(原139乡镇任教满20年现任教师1篇;2012年已送审鉴定的论文今年仍有效,不再送审)。
二、论文资格审查
1.申报高级职称教师送审的发表论文均须经过自查,申报对象自行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通过新闻机构查询,如发表在非法出版物上论文不得送审,违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送审的发表论文,应提交刊物原件,并复印论文原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原文,下同);获奖的论文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获奖论文还须附论文评奖通知和获奖文件复印件)。送审论文经学区、直属学校人事干部审核签名、盖章后,原件由学区、直属学校人事干部暂时保存。
3.申报小中高、副研、高讲、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论文,根据上述要求经学区、直属学校(单位)初审后原件和复印件一并送苍南县教育局职改办审核。
三、答辩或书面鉴定论文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