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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介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县老年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第1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全省最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县之一,截止2012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01万人,占总人口的13.09%。也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一样,随着我县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攀升,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大。对此现状,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县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现已初步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您在提案中提到的7点建议都是非常好的建议,我们在这几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以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一、研究制定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关于您提到的“精心规划设计我县老龄工作体系”,对改进政府老龄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更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2011年底,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苍政发〔2011〕4号),在此基础上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细则。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2006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苍南县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苍南县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实施细则的通知》、《苍南县优待老年人规定》、《关于开展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电大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苍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已基本形成了涵盖老年人养老、医疗、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内容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三、出台为老年人办事实文件并落实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