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苍南县机关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苍人社﹝2012﹞136号)文件精神,现对民政部门代管的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进行调整,月生活补贴标准提高480元,该标准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开始,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乡镇经费增加表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乡镇经费增加表
乡镇 | 姓名 | 提高生活补贴标准(元) |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补发部分(元) | 2013年乡镇增加经费指标部分(元) |
矾山 | 罗纯密 | 480 | 5760 | 5760 |
桥墩 | 林爱玉 | 48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147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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