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相关幼儿园:
根据《关于对灵溪镇大观新明幼儿园等23所省三级幼儿园进行复评的通知》(苍教督函〔2013〕91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省三级幼儿园复评工作,现将复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分组安排
本次复评共分3组,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10月14日至10月18日。各幼儿园复评具体时间由各复评组另行通知。
三、复评程序
1.举行复评汇报会,听取幼儿园自查自评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园容园貌和各项办园设施;
3.核查档案材料,与教师、班子领导个别访谈,随机电访家长代表;
4.课堂巡查,观察师生课内外活动情况;
5.汇总讨论并反馈意见。
四、复评要求
1. 接受复评的幼儿园要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总结近两年来幼儿园发展情况及首次等级评估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2.幼儿园需提供:
(1)自查自评报告及《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一式四份;
(2)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三级幼儿园)》要求,将2011、2012学年度档案分类组建台帐 ;
(3)本学期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名册及通讯录。
(4)本学期作息时间表、全体教师备课本、教科研活动记录本、教师学习培训笔记等。
3.复评期间,幼儿园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4.对复评工作的生活安排要一切从简。复评组成员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用餐禁酒等有关纪律。
附件:省三级幼儿园复评工作安排表
苍南县人民政府督导室
2013年9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