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土资发〔2013〕52号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局属各单位:
为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苍南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苍政发[2013]137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
成立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临灾防御、应急调查工作。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负责汛期防台抗灾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指挥长,分别负责联系片区的汛期防灾指挥工作,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工作指导组、协调保障组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分队。
1、工作指导组
工作指导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所队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赶赴联系片区,协助、指导、检查当地乡镇政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工作指导组人员安排及联系片区见附表2。
2、协调保障组
协调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地质环境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信息收集报送、值班督查等工作。协调工作按《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协调保障值班工作安排》(附件3)的规定执行,其中值班室1设在地质环境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审核和上报,以及业务指导工作。值班室2设在办公室,传达上级精神,告知有关信息。具体值班由协调保障组统一安排,人员从局机关科室所队抽调。
3、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分队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以下简称应急分队),队长由地质环境所负责人担任,队员从局机关科室所队抽调人员组成(附件4)。各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小组要协助配合应急分队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分队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
二、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1、县防汛指挥部发布抗台指令;
2、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暴雨将严重影响我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3、出现小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4、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应急情况。
三、应急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