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推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科学管理和教育现代化进程,深化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2013年度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修订后的《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苍教发〔2013〕175号),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县辅导小学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
三、考核时间
2014年1月初,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形式和程序
1. 听取校长规范化管理工作汇报(需提供书面材料一式五份);
2. 与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交流;
3. 与教师代表(每学科至少一名)、学生代表等座谈;
4. 实地察看校园环境和办公、教学、活动等场所;
5. 查阅学校提供的台帐资料(提倡采用电子档案,请按项目指标同一存放),其中,普通高中另需提供助学金台帐,中职学校需提供助学金、免学费台帐;
6.考核情况反馈。
五、考核计分
评分办法实行扣分制。按照《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对各考核要点逐条进行考评,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予以扣分。先分别计算出二级指标的得分,再根据累积分数(加分项目得分计入累积分数)对各校进行排位,确定2013年度规范化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六、考核要求
1.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根据《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认真自查自评。认真查找往年规范化管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进行分析,寻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精心梳理下年度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