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关于加强全县安监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科室、安监大队、培训中心,各乡镇安监所: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树立务实高效、勤政为民、清廉节俭的安监队伍良好形象,结合我县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作风效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提升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站等渠道,开展以安全监管为中心工作的作风效能报道,加强对作风建设的好做法、新成效和好经验的宣传,把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要自觉遵守廉能建设有关规定。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特别是在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苍南县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廉洁从政规定》(见附件)。加强干部职工8小时外生活的自律,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不做,坚决抵制“吃喝风”、“赌博风”、“攀比风”三股歪风。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科室、安监大队、培训中心、各乡镇安监所要定期对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不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特别是“庸懒散”、“中梗阻”问题的情况和不遵守上下班纪律、坚持良好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要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全县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职能内积极履行执法义务,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现场执法必须有两名以上持证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和协管员不得参与行政执法。在日常的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省、市安监局有关现场检查规定要求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职”,坚持廉洁执法与廉政监督同时抓,确保在监管执法活动中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089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