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安监大队、培训中心,各乡镇安监所: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树立务实高效、勤政为民、清廉节俭的安监队伍良好形象,结合我县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作风效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提升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站等渠道,开展以安全监管为中心工作的作风效能报道,加强对作风建设的好做法、新成效和好经验的宣传,把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要自觉遵守廉能建设有关规定。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特别是在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苍南县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廉洁从政规定》(见附件)。加强干部职工8小时外生活的自律,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不做,坚决抵制“吃喝风”、“赌博风”、“攀比风”三股歪风。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科室、安监大队、培训中心、各乡镇安监所要定期对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不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特别是“庸懒散”、“中梗阻”问题的情况和不遵守上下班纪律、坚持良好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要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全县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职能内积极履行执法义务,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现场执法必须有两名以上持证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和协管员不得参与行政执法。在日常的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省、市安监局有关现场检查规定要求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职”,坚持廉洁执法与廉政监督同时抓,确保在监管执法活动中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