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高层次人才为我县转型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印发<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委办〔2013〕158号),决定在全县开展首批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条件
首批苍南县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名额各10名。
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对象为:在本县全职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并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优先推荐选拔一线的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其中,杰出人才参评对象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5周岁,青年拔尖人才参评对象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由此为我县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并由此为我县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三)来我县创业发展的留学人员、高层次人才、科研团队带头人,所带的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技术、项目具有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为我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四)在教育科研、教学工作中,其学术研究、教学理论、方法和管理上成绩显著,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
(五)在重大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和科技创新等技术水平达到全市先进行列,在打造优秀团队和带领本学科持续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六)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法律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为我县做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全市乃至国内产生较大影响;
(七)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社会科学领域中,为我县取得优异成绩、做出较大贡献;
(八)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情形。
上述条件中,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均以颁发的证书为依据,其中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上的主要完成者。青年拔尖人才的推荐条件,其专业成果条件标准比照杰出人才降低一个档次。
二、评选程序
苍南县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评选,以着眼于培养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好中选优、注重潜力、宁缺毋滥,确保人才的质量和水平。具体参评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