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2〕5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体〔2013〕1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4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将考试成绩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考试项目与计分
(一)考试项目。中考体育考试集中测试项目共4项,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每项最高分为10分,合计4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
必测项目1项:男生
选测项目3项:由考生在篮球、垫排球、掷实心球、跳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踢毽子、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二)评分标准。各考试项目按《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和《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2)执行。2014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新增的
(三)2015年体育考试项目将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平时体育成绩,进一步提高体育成绩在学业考试成绩中的占比。
四、考试时间、地点
(一)全县体育考试时间定于
(二)各学区拟定施考方案,于
五、免考与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3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免考申请表,由校长、学区主任签字,于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
肢残等残疾考生持残疾证书,由学生家长于
(三)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及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可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天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缓考申请表,经校长、学区主任审核,办好缓考手续,并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六、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