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我县即将进入清明森林禁火期(3月22日至4月7日)。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趋势预测,我县清明期间将持续较高森林火险等级,局部地区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极易发生森林大火。中小学生作为森林防火的特殊群体,属于重点防范对象,为了进一步加强广大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中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要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有效形式教育学生爱护森林、保护森林,从思想根源上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二、在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内学校组织的春游、秋游等野外活动要注意防止森林火灾;严禁学生自发组织野炊、玩火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一旦发现此种情况,学校要及时给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