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
细 则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意见》(温委办发〔2009〕144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苍政办〔2010〕9号)精神,为加快移民脱贫致富,健全移民社会保障,做大做强移民特色经济,扶持移民优势产业发展,促进水库移民安置村(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县“后发崛起、全面跨越”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开发性移民长效机制,改善移民发展环境,扎实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实现移民群体“移得出、稳得住、融得入、富得起”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可持续性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工作目标
立足新农村建设和后扶工作实际,在解决好个别贫困、特困移民温饱、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的同时,着眼于移民创业致富和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长远需要,不断加大后扶政策、项目、资金等投入力度,以进一步提升移民个体综合素质,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内外发展环境,实现移民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社会的和谐互动与发展,多路并进推动移民安置区“四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新格局。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前期输血补助与后期造血扶持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解决当前困难与解决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社会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因地制宜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移民自愿与政策相结合的原则。
四、具体内容
(一)移民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18---60周岁的移民、移民村干部、乡镇移民干部,均可参加培训。
2.培训程序: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县移民办组织参训人员,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相应的培训。
3.培训内容: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就业技术培训、移民干部培训等。
4.培训补助:参加县移民办统一组织培训的人员,相关培训费用由县财政专项经费开支。
移民个人报名参加各种收费性技能技术培训,取得由县级以上(含县级)部门颁布的证书后,一次性给予400元/人的培训补助(不包括免费培训)。
(二) 创业致富奖励项目
1.种植业:经营连片钢管大棚、钢竹混合大棚20亩以上,山地承包100亩以上发展名特优农产品,以及规模种植农作物100亩以上,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2.养殖业:从事畜禽养殖须取得农业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许可证;支持水产养殖等高附加值产业。
3.来料加工业:吸收在册移民10人以上,并且移民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来料加工点负责人;鼓励移民来料加工点加大设备投入,当年一次性购置设备款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设备款额2%的补助。
4.新开办的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有营业执照,有经营场所,有一定规模的。
5.支持参加各种展销会,奖励获奖名特优农产品;支持移民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科研项目须获得县科技局立项。
6.移民企业:年缴税费超过3万元以上的移民企业或接纳移民就业人数20名以上,且产值100万元以上。
7.申报对象:移民创业致富奖励项目支持对象为我县范围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带头人、种养殖大户、优秀移民企业家。
8.创业致富奖励项目第1、2、3、4项,补助金额3000—20000元;第5、6项,补助金额10000—30000元。
以上创业致富项目须经县移民办与有关部门核实,根据核实意见进行评定,每年9月份评定一次,10月份补助到位。
(三)教育补助项目
1.对于当年考取高中或职高就读的,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边缘户证》、《低保户证》的在册移民子女,提供入学证明,以报告的形式经村(居)签署意见、乡镇政府审核,每学年予以1000元/人标准补助。
2.对于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在册移民子女当年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由考取人填写苍南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子女高考录取补助申请表,同时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分数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村(居)汇总报乡镇政府并由乡镇政府截止当年9月前报县移民办审批。
(四)温馨行动项目
1.本县因病、因灾、因子女就学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在册移民家庭,可申请困难救助。当兵退伍的,凭退伍证,给予1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