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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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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5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高中各年级“一科一辅”,小学3—6年级、初中和高中各年级一种综合性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的要求,从省教育厅编制的《推荐目录》中选择适用的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使用。各学区要将所辖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情况汇总后报县教育局中、小教科备案,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中、小教科备案。
二、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从《推荐目录》中选择一套推荐给学生,《推荐目录》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浙江省唯一具备教材发行资质的新华书店负责发行。同时,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材料或其他学习材料等。
三、各学区、学校要设立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开学后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听取意见。对违反有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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