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本通知及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苍教函〔2014〕174号)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好迎查准备。
苍南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0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秋季
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4〕388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按照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3〕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及做好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4〕43号)精神,重点检查以下工作:
1.教辅材料选用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评议公示教辅材料“一科一辅”选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即是否按照规定程序,从省教育厅颁布的《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推荐给学生,并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是否存在向学校推荐《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现象,是否向学生推荐《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是否严禁学校征订《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