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常规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学区、学校要认真学习温教办基〔2014〕79号文件精神,用《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常规检查标准(试行)》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工作,推动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常规督查。各校要认真对照《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常规检查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及时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各学区对所属辖区内的中小学要加强日常督促和指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有计划地对学校进行检查。县教育局将于11月份对部分中小学进行抽查,以迎接市教育局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