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精神,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在全国建立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与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省教育厅就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作了专门部署,明确了具体要求。现将我县2014年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与年度报告上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上报程序
1.体育工作评估报告、报表的上报
学校开展自评,对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逐项评分,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文件和佐证材料上报至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本县内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情况进行复核汇总,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见附件3),形成评估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在汇总分析各地上报评估报告、表格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形成全省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表及年度评估报告,上报教育部。
2.体育年度工作报告、报表的上报
学校填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学校)》(见附件4),上报至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本县内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数据进行汇总,填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5),并形成本县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逐级上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在汇总分析各地上报年度报告、表格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形成全省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及年度总结报告,上报教育部。
二、数据审核公示
实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与年度报告逐级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对本县内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年度报告、报表等进行复核、汇总,并将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评估报告、年度工作报表与报告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对各市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评估报告、年度工作报表与报告进行审核,并予公布。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