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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有效杜绝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经研究,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溺水事故是近年来造成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即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现状进行一次认真分析,开展一次排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教育宣传工作,提醒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家长的危险意识,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各校要调查摸清和掌握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河段,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学校要实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宣传教育到位、有效,不留工作死角死面,不得敷衍了事。要以人为本,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过程管理,严肃活动纪律。各校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严格责任。各校在做好放假前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对学校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和电话访问,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切实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教育活动
根据近年来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进一步提高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开展防溺水集中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讲座、校园电子屏幕、校园网、校讯通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防溺水教育,让大家都来关心中小学生(幼儿)的溺水问题。在五一、暑假放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专题性教育,提醒和要求学生在外出游玩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在水边追逐、打闹,不要打捞水面漂浮物,不要到溪边洗手洗脚、洗东西,不要私自下河游泳等,确保生命安全。
(二)组织防溺水主题班会(队会)。各校各班必须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围绕“溺水事故如何预防”为主题展开讨论,或组织一些演讲专题活动,学习一些预防学生溺水的案例,增加学生的预防溺水知识(用相机拍照并保存好,以备检查)。
(三)刊出防溺水的宣传专栏。在学校宣传橱窗和班级黑板报刊出学生防溺水专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预防溺水意识。
(四)印发《防溺水告家长书》。各校必须将《防溺水告家长书》(见附件)印发给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看后要签名(收回回执存档),凸显家长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的重要作用,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在节假日、周末、中(高)考期间和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要求家长加强对子女外出活动的动态管理,做到“四知”:知去向、知伙伴、知活动内容、知归时。
(五)开展经常性的告诫提醒。结合学校、学生的实际,选择合适的时机(如放学前、晨会、假期前等)对学生经常性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在校门口设置温馨提示语,做到学校每周一次大提醒,班主任每日两次小提醒,也可以利用学校放学铃声提醒(设置防溺水温馨提示内容),并建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