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苍南县2015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快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促使已获得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证教师的心育专业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续期使用的通知》精神,证书有效期满的教师需办理续期手续方可继续使用。现将2015年我县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期对象
苍南县证书有效期满的教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A、B、C证的有效期分别为10年、5年、3年)。
二、办理流程
教师向学校提供材料,学校汇总;以学校为单位,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C证续期由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理;B证续期由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理;A证续期由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理。
三、材料要求
(一)教师需提供证书原件,同时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教案、课件和个案(电子文档),不需打印。
1. C证续期
(1)在证书有效期内“工作量”和“继续教育”的事实依据: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6课时;参加校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研讨或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2)原创的心理辅导活动课设计方案(含课件)1例。
2. B证续期
(1)在证书有效期内“工作量”和“继续教育”的事实依据:心理辅导课不少于10课时、个别辅导不少于10小时;参加县级或县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研讨或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
(2)原创的心理辅导活动课设计方案(含课件)1例、个别辅导方案1例。
3. A证续期
(1)“工作量”和“继续教育”的事实依据:在证书有效期内,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0课时、个别辅导不少于20小时;参加县级或县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研讨或培训活动不少于3次。
(2)原创的个别辅导方案3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