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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举办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庆祝第三十一教师节,宣传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展示教职员工的艺术风采,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于9月份举办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及获奖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书画比赛
1.作品题材
参赛作品题材不限,以庆祝第三十一个教师节为主题,弘扬健康高尚文化为宗旨。凡符合时代精神,反映苍南教育发展历程、办学成果、办学传统和文化积淀等方面内容,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书画作品均可参赛。
2.作品形式与要求
(1)书法作品用毛笔书写,书体不限,一般不小于标准宣纸的四尺三开,不大于四尺整张,以斗方为宜。书法作品中的草、篆书体须附释文。
(2)绘画分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四种,国画最大尺寸不得超过四尺整张,油画、水粉、水彩作品装框后不得大于120CM×120CM。
(3)所有作品均须装裱,每位作者书、画各限送一幅作品。
(4)选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标签,注明作品名称、画种类别、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
三、摄影比赛
1.作品题材
参赛作品以庆祝第三十一个教师节为主题,反映我县教育领域建设成就,反映学校建设与发展、校园风景、师生和校友精神风貌,反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与师生活动等。
2.作品形式与要求
(1)彩色与黑白均可。作品尺寸为7寸以上,不得装帧。
(2)每人限送摄影作品5幅(组),作品取材只限本县范围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