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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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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龙港盼盼幼儿园4.12家长亲子游车辆坠溪、矾山4.14鹤顶山天湖户外拓展基地训练网坍塌、钱库4.17较大民房火灾、4.28赤溪交通事故等深刻教训,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全面深化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安全隐患清剿“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苍委办〔2015〕20号)和《关于印发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14〕12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去年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教育系统五大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以社会办学机构安全、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和集体活动、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等五大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切实解决一批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二、整治内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解决社会非法办学机构、民办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学生交通和集体活动、学校及周边环境、学生饮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着力改善学校安全环境。
(一)民办教育机构安全:一是有证的民办教育机构。重点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安全大整治,凡是已经审批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校舍、消防、“三防”设施、饮食卫生、学生接送交通安全必须达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二是对社会非法无证办学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对校舍、消防、三防、饮食、学生接送交通安全等都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权属教育部门审批的,下同),由举办者提出申请,予以注册登记或审批,纳入正常监管;对经整改能够达到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办学规划布局和办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又不能完成整改取得办学资格的,予以取缔。(民教办、学前教育中心牵头,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行政审批科配合)
(二)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各项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具完好率100%,师生普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新建、新批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建筑物依法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后投入使用。学校学生寝室、食堂必须建立严格的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学生租住民房的必须符合《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5〕139号)规定。确保学校无在用危房、无危墙、无危厕,楼梯、护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学校体育、艺术等教育教学场所、设备器材以及水电气、锅炉、防雷等重要设施、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合格率为100%。确保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存放使用完全符合要求。(计财科牵头,民教办、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学生科、装备站配合)
(三)学生交通和集体活动安全:摸清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学生接送车辆的数量、类型(政府购买、学校购买、学校租用、家长租用等)、车况,存在隐患及乘坐学生数等情况。完善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严厉打击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坚决纠正不按规定接送学生行为,取缔或查扣没有校车资格的非法运营、不达标的学生接送车辆和超速超载的学生接送车辆。教育学生拒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告知家长不带领孩子乘坐不符规定的接送车辆,发现不符规定车辆接送学生的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苍南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强化马站、赤溪、桥墩、藻溪、凤池等地公交营运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及车辆、驾驶员和道路安全。完善学校出操及组织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防踩踏安全预案和措施。(学生科牵头,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民教办配合)
(四)学校及周边安全:将公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等安全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足额保障,确保所有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配齐“三防”设施,做到学校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制度健全,报警按钮、学校及周边重点部位监控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音像报刊、酒吧、洗浴、歌舞厅、棋牌馆等娱乐场所及校园门口的小餐饮、小商小贩、流动摊点的整治,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重点危险水域设置防溺水标志,落实学生溺水防范宣传工作。(学生科牵头,计财科、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民教办配合)
(五)学校食堂饮食安全: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大宗物品统一配置或定点采购、索票索证制度落实到位)、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等是否规范。学校小卖部必须由品牌超市进入。饮用水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才能使用。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予以查处。(学生科、计财科牵头,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民教办配合)
三、工作流程
此次安全五项整治行动由学区或学校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并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建立台账。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可当场即时整改的,口头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需书面责令限期整改的,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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