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严查“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中秋、国庆临近,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充分认识纠“四风”、防反弹任务的艰巨性,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对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扭住不放、严格执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各乡镇、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