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品位,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就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14〕137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为指导,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1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4〕12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基〔2014〕114号)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14〕13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突破一些长期以来制约和影响我县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机制障碍和瓶颈问题,建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优质资源覆盖率、小学六年级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职高学业水平考试为主要评价依据,以高校招生考试结果为参考依据,经过三年(2015-2017学年)努力,进一步厘清我县现阶段教育目标、路径、手段、策略等要素内在规律,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优化质量环境,扩大优质资源,努力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1.小学阶段:在做好学前教育和让3-5周岁幼儿都能上好学的基础上,争取在温州市小学六年级教育质量综合测评中达到中上水平,“学生学习状况维度”评价达到全市中上水平;提升学生品德修养和艺术素养,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体质健康监测水平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学生基本掌握体艺2+1技能,艺术素养明显提高。
2.初中阶段:温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达到全市中上水平;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科学人生观、价值观,体质健康监测水平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学生艺术素养明显提高。
3.高中阶段:力争我县高考各类别(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质量有明显提高,并达全市中上水平;培养学生逐步形成健康正确的情感、意志、兴趣、性格等心理品质,让学生具备相应的知识、个人职业素养,体质健康监测水平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学生艺术素养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校网布局调整,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1.调整校网布局。做好“十三五”期间《苍南县校网布点规划》的顶层设计,以创建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县以及建设各类等级学校、示范特色学校、新优质学校、小班化教育学校和浙江省“美丽校园”为载体,实施新一轮校网布局调整和教育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实施《苍南县基础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推行教育局、学区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做好校网布局的优化工作。高中向灵溪、龙港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集中,适当扩大九年一贯制学校数量,适当保留小学教学点,结合灵溪、龙港城镇规模的扩大,及早做好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布局。普通高中要做强做大一类学校,着力提升二类学校,不断优化调整三类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的策略,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2.优化学校结构规模。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教育发展,到2018年确保高中招生普职比基本达到1:1,提高普通高中生源整体质量,优化职业高中整体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普职高教育教学质量。2016年,出台《苍南县中小学结构和规模五年调整方案》,努力控制小学、初中、高中班额,着力推进小学、初中小班化教学。从2016学年开始,小学、初中招生班额分别控制在40人和45人以下,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45人,中等职业学校班额不超过45人,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班额不超过40人。
3.规范办学行为。集中开展治理“乱收费、乱招生、违规办班、有偿招生、有偿家教”等违反教育规律、破坏教育生态的现象,坚决制止并重点整治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和超出规定项目收费问题、民办学校有偿招生、在职教师乱办班、在职教师组织参与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努力形成“考试招生管理透明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精细化,教育教学活动规范化,教师业绩考核科学化,教育评价方式多元化”的学校管理新局面。
(二)践行立德树人理念,创新学校育人模式
1.发挥课程育人功能。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以育人为主旨、以体验为主题、以课程为主线,明确学校的育人责任,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发挥课程、学科的育人功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实效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以深化课程改革为抓手,推进以下三项工作:一要根据学生情况、发展目标和教育资源,制定有特色的课程方案,分层次开发丰富多样的拓展性课程,努力使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达到如下标准:小学一至六年级占15%,初中七至九年级占20%;二要按规定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确保每一位学生具备适应社会必需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三要积极探索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体现课改要求、地域特点和学校特色,突出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高中选修课程分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和中等职业学校自选课程模块(限定选修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等),分别不少于总课时数的40%和50%。2015年下半年,义务教育阶段省市示范学校、市办学水平一二级学校、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参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2016年下半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参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
2.创设课程育人载体。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并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明细化、形象化和生活化,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勤学、修德、明辨、笃行”上下功夫,帮助他们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关键载体,达到改进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和管理育人的目的。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3.打造校园多元文化。在全县中小学校全面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所有中小学“美丽校园”建设任务。其中2015年30%以上学校完成创建任务,2016年70%以上学校完成创建任务,2017年95%以上学校完成创建任务。各中小学校要整体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层次递进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学生远大理想,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要充分利用德育论坛、道德讲坛、班主任基本功竞赛、德育课题研究等途径,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的能力。鼓励学校特色教学,推进“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创建工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养成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的习惯。广泛开展学生“四大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活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4.深化体育艺术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摆正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的位置。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开足、开齐体育、艺术课时,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开发地方体育文化资源,丰富校本课程形成地方特色。切实贯彻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活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艺术活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和谐发展。
(三)建立新课堂新常规,狠抓深化课程改革
1.组织学习培训,落实教育教学常规。
落实常态化管理。引导学校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教学上来,各中小学校建立学校领导和教师听评课制度,做好集体备课的试点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做好教学调研与反馈工作,把教学精细化管理思想落到实处。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温州市中小学“促进有效学习”教学新常规及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小学各学科教学常规》要求,进一步探索优化落实小学、初高中各学科教学常规。围绕学情分析、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反馈、学科测试与反馈等教学流程的各个环节,结合校本教研和课题研究,探索优化落实教学常规,使教学常规真正成为抓好教学质量的基石,成为学校教科研活动新常态。
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制度。包括集体备课制度、考试命题及研究制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机制、教师教学业绩的激励性考核制度等,明确教师备课、上课、改作、辅导、测评和反思等主要环节的工作职责与任务要求,开展新常规新设计、新课堂新作业、新评价新反馈等三个方面的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好学案、好课例、好作业、好试卷”的评比活动。
2.践行课改理念,加强学校课程领导。
强化课程领导。对全体中小学校校长进行课程领导力主题培训,探索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的路径和策略,赋予校长在学校课程建设与实施、管理机制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的自主权。配合温州市教育局做好新课改背景下课程方案,做好普通高中2014级学生的课程、课时安排情况视导工作,做好普通高中2015级、2016级学生的课程、课时安排情况指导工作。建立教研员联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学区制度,做好深化课程改革的日常视导工作和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