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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现将《苍南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遵照执行,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            
 
 
 
苍南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基〔2014〕114号文件)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4〕79号)的精神,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苍教发〔2014〕158号)和《关于在全县中小学组织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苍教学函〔2015〕104号),以及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总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为主线,以“文化育人”为中心,以“美丽校园”建设为载体,以“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创建为抓手,以文化积淀、改革创新、学校进步为动力,把学校主题文化要素分解落实到德育工作、课堂教学、课程建设、课外活动、学校管理、校园环境等各个方面,通过以文化人、以文强校、以文塑魂、以文兴教,落实“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整体推动我县校园文化建设,实现学校管理由经验管理、制度管理向文化管理模式转变,着力推进良好文化育人环境的营造、学校文化品牌的培育、校园文化示范校的建设,进一步丰厚学校内涵、提升办学品质,实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文化呈现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的形态,整体提升区域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推动我县教育高品质发展。
坚持正确方向。校园文化建设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以及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
尊重基层首创。加大力度支持基层学校以探索者先行者的姿态先行先试,保护校园文化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及时总结、辐射推广,以点带面,扩大校园文化建设的系统增值和协同效应。
体现共性与个性。校园文化建设应是规范和个性的统一。制度性既为校园文化变革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与结构支持,又赋予其规范性、公共性及团体性品质。个性化是校园文化塑造及文化特质的具体展现,由独特性、变革适应、批判精神与超越意识等要素构成。
突出继承与创新。继承与创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动力。在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要依托学校的地域特点、办学传统,从自身需要出发,充分挖掘学校资源与优势,在遵循继承的原则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超越。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促进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与成才”为核心理念,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提高师生道德素养、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构建与苍南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具有苍南特色的校园文化,使我县绝大部分中小学成为美丽校园、快乐校园和幸福校园。到2017年底,争取完成全县所有中小学“美丽校园”建设任务,打造5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
(二)具体目标
1.学校文化建设启动年(2015年)。本年度,重点做好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打造“美丽校园”,同时优先培育一小部分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学校。“美丽校园”创建重在讲实效,绝非大兴土木。各学校要着眼于文化育人,充分发挥师生的建设主体作用,动员和引导师生广泛参与,多形式展示学生的风采、教师的追求、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理想。具体创建内容详见《浙江省中小学“美丽校园”创建参考指南》(附件1)。全县所有中小学还要根据学校实际,确立自己的核心理念,明确主题文化,进一步凝炼、完善学校理念体系,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校园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适时召开全县校园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引领推进全县中小学“美丽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全年共有53所学校需完成“美丽校园”创建任务,占比33.54%,评选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10所。
2.学校文化建设推进年(2016年)。本年度,继续做好校园环境文化建设,重点做好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打造“快乐校园”。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核心理念要素落实到学校德育、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本课程、师生管理等工作之中;要认真总结学校精神,科学提炼学校的“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并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学校的核心价值观要成为师生共同的价值取向,并体现在师生行为方式上。适时召开全县校园文化建设研讨会,加强对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破解校园文化建设中的新瓶颈、新问题。全年共有117所学校需完成“美丽校园”创建任务,累计占比72.67%,评选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20所。
3.学校文化建设深化年(2017年)。本年度,继续做好环境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重点做好行为文化和特色文化建设,打造“幸福校园”。全县中小学校在整体校园文化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校园环境文化力争达到有内涵、有品位、有特色的目标,学校核心理念的要素能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学校办学呈现出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建设品牌学校。适时召开全县校园文化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推陈出新。全年共有161所学校需完成“美丽校园”创建任务,累计占比100%,评选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20所。
三、工作内容
(一)构建和谐雅致的学校环境文化。充分发挥学校硬件环境育人作用,遵循寓教于“乐”、 寓教于“美”、 寓教于“用”的原则,从本地自然环境和条件出发,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校园环境进行文化设计。注重“校园净化”“校园绿化”“校园美化”“校园文化”,充分利用墙壁、板报、橱窗、走廊等进行展示宣传,精心设计“让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的育人环境,全面形成特色鲜明、美观雅致的育人氛围。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校刊和团队教师、校史陈列室、荣誉室的宣传教育作用,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积极开展班级环境、宿舍环境文化的创建评比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校园环境设计、维护、创造和展示,激发师生参与学校文化共建的热情和热爱学校的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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