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浙教基〔2015〕45号)精神,创新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素质教育,并为高校选拔录取学生提供可信可用的参考材料,现就做好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订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制订实施细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是评价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发现和培育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可信可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是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重要基础,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紧尽快制定好实施细则。
二、明确制订实施细则工作的要求